2013年1月3日 星期四

國民年金欠費首罰59人 均年收200萬

老婆欠費,老公挨罰!國民年金開辦四年多,近四成二、一百多萬人欠費。由於被保險人的配偶依法有連帶繳費責任,執行收費業務的勞保局首次針對從來沒繳錢的欠費戶,篩出兩百位年收入逾兩百萬元、有經濟能力的配偶催繳,仍有五十九人沒繳,各挨罰三千元。

有民眾罵政府催繳形同「土匪搶錢」;也有人質疑被保險人不繳,竟是配偶挨罰,引發外界爭議。

勞保局說,《國民年金法》規定,被保險人和配偶互負保費連帶繳納義務,這是國保上路就有的規定。但因條文爭議大,且法令有疑義因而遲未開罰。直至去年主管機關內政部訂出相關配偶可不繳的「正當理由」後,勞保局才開始執行催繳。

例如,低收入戶、中低收入戶、配偶有家暴、入獄、羈押、失蹤或嚴重傷病、無戶籍的外配或兩人都沒工作、沒參加社會保險等「正當理由」,配偶都可不必連帶負擔繳款責任。

內政部社會司副司長陳素春表示,這次只針對從未繳費、未申請延期或分期、且有經濟能力的配偶進行催繳,從年收入達兩百萬元以上的人中隨機抽出兩百人,結果有一二九人補繳,一人符合「正當理由」,另有五十九人還是不繳才挨罰。其餘案例申請分期或延期繳納。

去年八月,勞保局先向兩百位被保險人催繳,卅天內不繳,再向配偶催繳,配偶又不繳,才在去年底開罰。第一次罰三千元,若未繳又新增十二期欠費,第二次會罰六千元,依此類推,增加罰款最多到一萬五千元。

據了解,配偶連帶責任一直都是爭議條款,當初有立委考量很多婦女沒工作在家才會保國保,而沒收入哪來錢繳保費,才訂定配偶連帶責任。過去曾有意刪條文,但有立委認為,有些配偶明明有能力負擔,最後還是保留條文,另訂正當排除理由。

國保目前約有三百七十多萬被保險人,今年起費率增為七.五%,除非特殊對象,一般被保險人自負六成保費,月投保金額固定是一萬七二八○元,每月保費約七七八元。

根據內政部統計,目前約有卅八萬人領取國保各項給付,其中以老年年金為最大宗,占卅四萬人,其次則為遺眷年金,有三.五萬人,其餘生育、身心障礙及死亡給付各為數千人。至於金額,國保開辦迄去年八月止,已給付共三四一億餘元。

另外,內政部日前也公布數據,至去年十一月,國保基金收益達五十七.八七億元,是國保實施以來最佳表現。以去年到十一月底收益率已達四.九七%,全年收益率可望高於原先預估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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